檢察委員會(下稱檢委會)是檢察長主持下的議事決策機構,在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保障司法公正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有關檢委會的議事程序等方面的規定還不夠細緻。對此,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振之在《檢察日報》上發表文章《以規範化提升檢委會議事水平》中指出:
  完善程序設計。目前,有關檢委會工作的各項制度規定得比較原則,對檢委會的召開、審批、發言順序、表決方式、會議記錄等各方面都需要細化。只有力求每一個程序細節更為科學、規範,才能提升檢委會的議事水平。
  發揮好檢委會辦事機構的樞紐作用。檢委會辦事機構作為檢委會運轉的協調中心,其作用發揮得好壞直接影響著檢委會議事效率。檢委會辦事機構應當承擔起以下職責:開展案件的預先審查,即對擬提交檢委會討論的事項或案件,在正式提交檢委會討論決定前進行把關;統籌檢委會會務工作,在會前將相關議題資料發給檢委會委員,讓檢委會委員充分瞭解議題的重點和難點。
  (侯建斌 編輯)
  (原標題:完善程序提升議事水平)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06arevd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