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東莞2月19日電(索有為 馬遠斌 王創輝 黎謝榮)市民選擇在中高檔酒店宴請客人,消費高檔白酒圖的是安心,但有的知名酒店里賣的居然也是假酒。19日,廣東東莞市中級法院對一起酒店銷售假酒侵害商標權案件作出終審判系統傢俱決。東莞某知名酒店因銷售1瓶假酒被法院判決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並賠償五糧液公司6萬元。
  2012年12月某日,某知識產權咨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胡某來到東莞市體育路某酒店消費,胡某現場點了52度的“五糧液”白酒一瓶,發票顯示五糧液的單價為1388元。經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記憶體公司鑒定送檢樣酒為假冒產品。
  隨後,宜賓五新竹買房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將酒店起訴至東莞市第一法院。法院一審判定酒店賠償五糧液公司包括合理維權費用在內的經濟損失6萬元。一審宣判後,酒店提出上訴。東莞中院維持原判。
  據瞭解,2010年以來,東莞市兩級法院共受理涉酒網路行銷類侵害商標權民事案件76宗,64家酒店、商場等被起訴,多個知名高檔酒類商標品牌被侵害,其中涉五糧液的案件就達30宗,涉茅臺的有2宗;東莞暫時沒有知名大商場銷售假冒酒類品牌案件。
  東莞中院在審理案件中發現,酒店等售假者大多在明知產品來源的情況下“死扛”,寧願自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也拒不提供假酒批發商或生產者的信息。“不排除部分售假者與批發商或制假者勾結,‘死扛’者的損失有可能由批發商或制假者銀行利率分擔,而批發商和制假者則規避了被法院判處更高賠償數額的風險。法院有必要依法提高酒店等終端銷售者的賠償數額,以加大打擊力度。”東莞中院知識產權庭庭長程春華分析稱。
  東莞中院近年來不斷加大對裁判文書的公開力度,但考慮到隱私等因素,部分裁判文書會隱去當事人或公司的名字。一瓶假五糧液在酒店售價過千元,告到法院判賠幾萬塊還無法讓售假酒店心痛。對以後發生的包括酒類在內的食品、藥品類售假行為,東莞中院表示將加大庭審公開,積極推行當庭宣判,判決書一律上網,制假售假者名稱將第一時間全面曝光。程春華說:“一旦消費者知道哪家酒店賣假酒,我相信它的聲譽會受到嚴重影響;為了不被公佈,酒店等商家將會謹慎對待,東莞的假酒銷售一定會更加少。”
  據介紹,部分知名酒類企業過去由於銷售旺盛,對調查發現並打擊假冒侵權行為態度並不十分積極。為加大打擊力度,東莞中院將向有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相關部門促使知名酒類企業主動積极參与打假,建議有關部門積極構建假酒的“發現機制”,鼓勵民眾積極舉報。(完)  (原標題:東莞知名酒店賣假酒 法院判銷售1瓶賠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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